一、项目名称
江苏省戏剧学校2024年度视频拍摄制作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9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9万元。
费用说明: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所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提供相关服务所付出的材料设备、创意设计、视频制作等支出以及相关人员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三、供应商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科(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科。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每月拍摄制作至少4条可发布短视频内容,年制作量不少于50条;
2.每月1条人物专题视频拍摄制作,年制作量不少于10条;
3.项目负责人每周至少2个半天(节假日除外)到校对接沟通项目具体工作。
(二)服务团队要求: 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需具备类似视频剪辑、拍摄经验。
(三)版权归属:成片及剪辑素材的版权归江苏省戏剧学校所有,未经允许,中标供应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中标供应商需保证项目成果的原创性,所用素材、音乐和肖像等不得有版权争议,如有版权争议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不得有任何侵权行为,否则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消除影响。
(四)投标要求:响应文件需包含项目工作方案,服务团队人员汇总表。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 年 x月 x 日(一年时间)。
(二)项目验收
项目结束后,供应商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视频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六、邀标地点时间
时间: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0日
地点:南京市长白街334号江苏省戏剧学校总务科
联系人:单老师
七、其他要求:
1.中标后学校与成交商签订合同,成交商按照学校要求履行2024年度服务义务。
2.本次服务内容在江苏省戏剧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3.本次服务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长白街334号省戏校总务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