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实施的江苏省戏剧学校企业清理关闭工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江苏省戏剧学校企业清理关闭工作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2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5万元;
1.3 项目服务周期:365天;
1.4 采购需求:根据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部署,采购单位涉及处置企业共1家,拟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详见附件);
1.5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17:00起至2025年4月10日17:00止;
1.6 我单位最终通过“苏服采”平台进行采购,因此供应商必须拥有“苏服采”平台资质;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项目所需设备相似的项目服务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予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报价;
2.4 必须为“苏服采”平台供应商,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2.5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报价。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响应文件提供内容
3.1不提供固定标书模板,投标单位自行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人相关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若由委托人代理此次项目,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相关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加盖公章;
②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③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④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⑥律师事务所情况介绍(主办律师及团队律师介绍、业务领域、业绩、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
⑦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应服务方案,和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实质性服务承诺等内容;
⑧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制作报价单一份,报价需对各明细作出单独报价(若有),加盖公章;
⑨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一般为PDF格式,附U盘或以其他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只用于归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开始时间:2025年4月2日17:00(北京时间);
4.2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4.3响应文件样式:将投标文件封至档案袋或档案盒内,封面印有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纸张贴合处、密封处加盖公章(自行做好密封保密措施,文件收到时有破损或密封存在缺口视为废标);
4.4递交(报名)方式:实物送至学校总务科单老师或快递邮寄皆可(邮寄请备注单位名称);
4.5递交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长白街334号江苏省戏剧学校总务科;
4.6联系人:单老师;
4.7联系电话:13951694508;025-84408289;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本项目在江苏省戏剧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5.2标书投递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评标当日无需供应商到场,学校自行组织采购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评标结果公示于江苏省戏剧学校网站;
5.3勘察现场或答疑:不统一组织,请有需求的投标方自行与项目联系人单老师预约进行现场勘察。
5.4不同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内容 | 投标单位得分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1 | 投标价格 (3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30。 | ||||||||
2 | 单位实力 (10分) | 供应商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机关表彰的得10分;获得过设区市级行政机关表彰的得5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只计最高等级的一次,多次获得荣誉的不重复计分) | ||||||||
3 | 人员 配备 (1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团队人员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分,累计最高得15分: (1)供应商拟派出的服务团队中团队负责人执业年限达到10年(含)以上的,得5分; (2)供应商拟派出的服务团队或团队中的律师,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司法厅或市司法局颁发的荣誉证书的,得4分; (3)服务团队有4名(含)以上执业律师的得3分; (4)除团队负责人外的其他律师成员,执业年限达到5年(含)以上有1人得3分。 (注:须提供上述得分点的有效证明资料。) | ||||||||
4 | 服务 方案 (30分) | 根据招标文件需求,对项目所需服务需求完全响应,包括但不限于任务进度计划、人员配备、安全保密措施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文稿规范的考核等。上限30分。 优:30分;良:20分;中:10分;差:5分;无:0分 | ||||||||
5 | 类似 业绩 (10分) | 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企业清理关闭服务案例,每提供1个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 (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合同内容须能反映项目名称、主要标的物,签订时间和签章清晰可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
6 | 投标文件制作 (3分) | 从投标文件中图表或字迹是否清晰、是否有彩页、装订整齐等方面,上限3分。 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 | ||||||||
7 | 电子响应文件提供 (2分) | 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一般为PDF格式,附U盘或以其他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有:2分;无:0分 | ||||||||
总计分数 | ||||||||||
附件: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
1.按照采购单位研究决定将所办江苏通艺广告装饰公司予以清理关闭的要求,修订、审核处置清理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确保企业处置工作合法合规,平稳有序推进;
2.对企业处置清理方案中所涉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对处置清理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采购单位前往企业所在地进行工商档案调取;
4.协助采购单位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对可协调企业,协调主管部门变更相关事宜;
5.在无法完成自行清算的情形下,代理采购单位完成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工作;
6.对于需要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程序的企业,设计申请强制清算诉讼方案,研判诉讼风险,收集梳理准备已经发生解散事由的相关证据、享有股权主体适格的相关证据、不能自行清算的相关证据等申请需要的材料;准备完成提起强制清算申请需要的材料,向企业所在地提出强制清算申请,递交证据材料,并代理采购单位联络法院,出席听证会,提交和补充相关证据和说明材料,代理采购单位与清算组沟通协调,处理清算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整合与运用诉讼资源;
7.起草相关协议及配套文件并进行法律审核;
8.对采购单位处置清理领导小组有关人员进行处置清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政策辅导。
二、服务评价要求
1.专业能力方面:能熟练、正确运用法律条文,准确解释法律规定及其对具体案件的影响;能对相关事实进行精准梳理,对法律关系和可能的结果作出合理判断;
2.服务质量方面:能及时、清晰地与采购单位沟通案件进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复杂的法律问题;及时响应、完成法律事务,具有较高工作效率;重视采购单位服务需求,尽力维护采购单位权益。
三、人员及实施要求
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团队成员需具备执业律师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相应企业清理关闭服务经历,熟悉企业清理关闭流程及要求。
四、商务要求
项目结束后,提供结项报告(包含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法院判决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作为验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