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严格按照以上拍摄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录制全程考生人脸、手部、脚部和乐器不得离开画面。
2、录制视频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音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与声音,必须保持作品完整真实。
3、视频作品中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
4、视频作品中考生需穿着正装,不可化浓妆,不允许佩戴美瞳隐形眼镜。
5、拍摄后使用mp4格式上传,上传视频的邮箱为:jsxxzjb@vip.126.com,邮件主题为:专业名称+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和准考证号以查询系统中显示的名称为准。报考两个表演类专业的考生需分两次发送对应专业的初试视频,兼报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按照艺术设计专业初试要求办理。主报专业与兼报专业的准考证号相同。
6、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诚信承诺书》在参加文化考试时交给我校留存。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