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基本信息
面向镜头报出自己的准考证号、年龄、身高、体重、视力。
2、形象
(1)脸部近景拍摄:正面、侧面、背面每个方向分别停顿5秒(女生束发、无刘海遮额头)。(2)全身近景拍摄:正面、侧面、背面每个方向分别停顿5秒(穿贴身服装)。
3、演唱
(1)歌曲清唱,唱法不限(美声、民族、通俗,最好演唱民歌),调门要高一些。
(2)用自己的最高的、最长的声音喊出“阿-----姨------”两个字。(3)须正面近景全身拍摄,时长合计不超过180秒。
4、形体动作
(1)舞种展示不限,如民族、流行、拉丁、啦啦操,或武术、广播操等。(2)须正面近景全身拍摄,时长不超过60秒。(音乐自备)
5、朗诵
(1)朗诵体裁不限,篇幅不宜过长,散文、诗歌、小说、寓言、故事、幽默笑话等皆可。1、服装:视频录制时请穿贴身服装如舞蹈练功服、修身运动服均可(忌蝙蝠衫、大裙子)。
2、鞋子:请穿平底鞋,(忌高跟鞋或隐型高跟鞋)。
3、发饰:长头发束起,无刘海遮额头。不能戴眼镜、不得化妆。
1、考生须严格按照以上拍摄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在全身近景的拍摄过程中,考生头、脸、手、脚不得移出画面。
2、录制一个项目的视频(如录制演唱或形体或朗诵)需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音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与声音,必须保持录制的完整真实。
3、视频中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4、拍摄后使用mp4格式上传,上传视频的邮箱号为:jsxxzjb@vip.126.com,邮件主题为:专业名称+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和准考证号以查询系统中显示的名称为准。
5、戏曲表演专业的《考生诚信承诺书》在参加文化考试时交给我校留存。
